锁骨骨折能否够残
【案情简介】
2010年5月11日,在辰旺路龙岩道交口处发生交通事故,孙某某驾驶的车辆与韩某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致韩某某驾驶的轿车撞倒行人郑世纲。事故发生后,郑世纲被送往北辰医院治疗,现委托我所代理其交通事故案件。
【案情分析】
事故发生后,交警北辰支队双口大队出具了津公交认字[2010]第10053066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载明,孙某某在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超速行驶,在进入路口前未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未保证行车安全,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韩某某在交叉路口超速行驶,未保证行车安全,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行人郑世纲不承担事故责任。
撰稿人:付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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