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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

日期:2018-05-16
导读: 工时制度,即工作时间制度。据现有情况,我国目前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即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是我国运用最为...

据现有情况,我国目前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即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是我国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为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最长工作时间为40小时。
工作时间超过标准时间就是加班,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也是加班。同时,标准工时制还有以下几点要求:
(1)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2)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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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2、不定时工时制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施标准工时制,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一般不存在加班,只有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才算加班。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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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3、综合计算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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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综合计算工时制中,一个周期内超过总的标准工作时间属于加班,节假日安排工作也是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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