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2016 年 6 月 16 日 ,周某驾驶小轿车沿天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嵩山道交口时遇王某骑电动车沿嵩山道由东向西至此,周某驾驶的车辆前部与王某骑电动车前部...
【案情概述】 2015 年8月29日早上,王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京津公路东侧辅路四十七中学门口南侧出,遇宋某步行过马路其车前部撞到宋某。经交警队认定,宋某不承担责...
2014 年 12 月 10 日,王某驾驶大客车延宝武路由南向北行驶时因雪天路滑车辆侧翻入路西侧水沟内,造成车上乘客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王某委托我所为其诉讼。事故后交...
【案情概述】王某经朋友介绍在某工地值夜班,某日晚上,王某在约2米高的站台上摔落,被同事送往医院,经检查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伤残鉴定等级为8级。后经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查明得知王某受伤的工地的工程是由某集团承包,某建筑公司分包,陈某作为该工程的包工头,王某是陈某雇佣的。王某和公司协商未果,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集团对调解意见表示同意,由某建筑公司赔偿王某的损失,包工头陈某愿意将已经垫付的费用作为纠纷补偿金给付王某。最终王某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法院裁判】庭审中,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解决本案的纠纷,某建筑公司认可其雇佣王某从事劳务活动,愿意一次性给付王某各项经济损失,,不再主张返还,王某与三被告不再就此事产生纠纷。 本文来自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guohuilvshi.com/
【律师点评】王某实在从事雇佣劳动合同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的人身损害,某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陈某作为施工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郭利霞律师从事诉讼及非诉业务,执业十年来独立办理了多起民事及刑事案件,包括人身侵权案件、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多起案件。
理论基础扎实,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处理以交通事故为主的人伤类案件。办案风格亲切耐心,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业4年,接受案件委托上百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工作踏实稳重、为人热情谦和,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值得信赖!
专业从事公司法务类相关法律服务事项,法律素养高,理论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始终秉承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从事法律工作6年,专职案件执行工作,独立执行案件上千件,工作认真努力,待人温和真诚,深受委托人的信赖!
法学理论深厚,法律素养高,擅长各种法律文件及法律程序的处理,工作努力认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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