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0年5月7日,在芦北路与赛达道交口处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郭伟华乘坐的重型半挂车与李某某驾驶的货车相撞。事后,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西青开发区大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郭伟华乘坐的货车的驾驶员刘某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当事人郭伟华和其他两名乘车人员不承担责任。当事人郭伟华经过一段时间的住院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现于吉林老家疗养,委托我所代理其交通事故一案。
【案情分析】
当事人郭伟华在打桩队工作,事故虽然发生在凌晨4时,但郭伟华和其他两名乘车人员都是因工作的需要乘车前往工作地点,因此,实际上此案属于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一种竞合。当事人既可以向对方车辆的驾驶员提起交通事故之诉,也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 本文来自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guohuilvshi.com/
【国晖提示】
结合本案,国晖律师建议:当交通事故与工伤发生竞合时应根据个人情况的不同而选择一个对自己更为有益的途径来解决问题。申请工伤的程序相对复杂,耗时多,对于那些急需治疗费用的当事人来说往往是“远水解不了近火”;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相对简单,而且损失一般都交强险公司进行赔付,省去了许多的麻烦。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般建议当事人先走交通事故程序,对于交通事故程序后仍然无法补足的损失部分由工伤来弥补,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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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 付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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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利霞律师从事诉讼及非诉业务,执业十年来独立办理了多起民事及刑事案件,包括人身侵权案件、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多起案件。
理论基础扎实,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处理以交通事故为主的人伤类案件。办案风格亲切耐心,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接手案件委托上百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工作踏实稳重、为人热情谦和,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值得信赖!
专业从事公司法务类相关法律服务事项,法律素养高,理论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始终秉承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从事法律工作6年,专职案件执行工作,独立执行案件上千件,工作认真努力,待人温和真诚,深受委托人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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