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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诈骗的具体特征:
(1)、携带集资款逃跑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非法集资诈骗的行为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本文来自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guohuilvshi.com/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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